根据现行政策及执行情况,老旧小区改造中违建及窗户外护栏的拆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要点:
一、政策依据及拆除必要性
拆除范围
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(如顶外违建、依托外墙搭建的构筑物)和外窗护栏必须拆除。若不拆除,将影响外墙保温材料施工、防水层收口及外窗更换,降低节能改造效果,并可能引发外墙渗漏等问题。
外窗护栏的特殊性:早期安装的护栏多属违建,存在安全隐患且形成攀爬平台,政策已明确将其归为违建范畴,拆除是改造立项的前提条件。
政策执行原则
遵循“拆违在前”原则,由街道办/乡镇政府先行治理违建、开墙打洞等问题,确保规划设计和施工质量。若居民拒绝拆除,所在楼栋将不纳入年度改造计划。
二、执行流程与措施
前置程序
街道联合物业等部门开展普法宣传,明确装修规范和违建后果;
通过“四位一体”机制协调房管、司法等部门化解矛盾,落实拆除方案。
联合执法与快速处置
成立专项整治小组进行现场勘验,联合公安、消防等部门对违建实施强制拆除;
对在建违建启动“48小时核查+限期自拆”机制,避免效仿行为扩散。
配套改造保障
同步推进楼体抗震加固、燃气管道更新、加装电梯等基础类改造,完善停车、充电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。
三、法律责任与争议处理
责任主体
城乡规划部门负责认定违建并责令拆除;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拆除;
物业需履行劝阻、报告职责,配合执法部门工作。
纠纷风险防范
拆除外窗护栏需提前公示并书面确认住户同意,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安全事故的,施工方需承担相应责任;
若住户因安全顾虑拒绝拆除,可通过加装内置防护网等替代方案协商解决。
四、补充说明
安全保障:拆除护栏后若需保留防护功能,可引导居民更换符合规范的内置防盗窗;
补偿措施:目前政策未明确拆除护栏的经济补偿,需通过居民自治协商或属地补贴机制灵活处理。
以上措施均以“政府主导、多方协作”为核心,旨在平衡改造效果与居民权益,推进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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